电视剧《四喜》剧情发展到第26集时,沈明珠的公公冯志,被女儿冯美奇活活气死了。不过,冯志在自己死之前,已经为沈明珠挖了一个坑。
冯志把保险柜密码和钥匙,以及保险柜里的账目等,交接给了沈明珠,表面上看是对儿媳妇的信任,但其实是让沈明珠以后承担冯家的债务,替冯家还债。
如果《四喜》后续剧情证明冯志的意图,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冯志以前对沈明珠的好,都是假的。

那么,冯志为什么和沈明珠交接,而不是和女儿冯美奇交接呢?这个很简单,沈明珠是儿媳妇,冯美奇是女儿。
冯志死后,沈明珠的恶婆婆何丽华,竟然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沈明珠是灾星。何丽华做人做到这个份上,也太让人无语了。
恶人还得恶人磨,冯志刚死不久,冯志养的小三上门了。
这个小三可不是一般的小三,因为以前没有逼迫冯志离婚,小三竟然自诩自己为有“良心”的小三。
小三不仅仅要求分割房产存款,还揭露冯家祖传玉镯早已被调包,真品就在小三腕上,何丽华佩戴的实为赝品。
何丽华刚刚见小三时,还高高在上,可是,知道玉镯的事情后,何丽华崩溃了,中风瘫痪住进了医院。

何丽华住院,一天要花费好几万,可是,冯家这个时候,已经资不抵债了。
何丽华以前太嚣张了,冯建奇要和沈明珠结婚,何丽华骂沈明珠是攀龙附凤的“心机女”。初次和沈明珠见面,何丽华就嘲讽沈明珠开饭馆的家庭出身,笑她是穷酸样不说,还拿顶级燕窝讥讽她家不会煮。
沈明珠叫何丽华妈,何丽华以没有举办婚礼为由,让沈明珠叫阿姨。冯建奇溺亡后,何丽华虽然改变了态度,但也只是把沈明珠当成冯家的生孩子机器。
冯建奇没有溺亡前,两家见面商量婚礼事宜时,何丽华对待沈家,更是百般歧视。见面给亲家送快过期的西洋参,到沈家又嫌弃香水难闻,菜品不合胃口,甚至还提议婚宴各办各的,嫌弃沈家亲友不配和冯家的人同席,把沈家尊严一次次按在地上摩擦。

何丽华自命高贵,却不知道,她才是《四喜》全剧最没有素质的人。自大一点就是“臭”,何丽华可不是自大了一点。
更为可恨的是,何丽华还和自己的妹妹商量,等沈明珠生下孩子后,把孩子偷偷抱到三亚去养。
也就是说,沈明珠生下孩子后,何丽华就要把她扫地出门了。甚至有可能,沈明珠以后连孩子都见不到。
冯建奇活着时,何丽华高高在上。冯建奇溺亡后,何丽华为了孩子,表面上转变了态度,但骨子里却一点没有变。假如冯志不死,冯家不是债台高筑的话,沈明珠以后到底有多悲惨,已经可想而知了。

只不过,何丽华没有想到,冯家会衰落得如此之快,她更没有想到,冯志不但在外面养了小三,还生了儿子。
尽管何丽华对沈明珠和沈家,是这样那样的歧视和侮辱。但是,何丽华住院后,决定救她的,在床边照顾她的,还是怀着身孕的沈明珠。
不仅仅是沈明珠,许知夏也拿出了自己的钱,并发动亲人众筹,筹集钱给沈明珠,让她给何丽华治病。
为了拿钱给何丽华治病,许知夏被婆婆指责,甚至和丈夫闹起了离婚。
何丽华以前一次次践踏沈家人和许家人,要是她知道这些事情,真不知道,她是否还有脸面对大家。

其实,许知夏他们筹钱给何丽华治病,是大家心疼沈明珠,更是不忍心看到沈明珠被周围的人非议。
冯家好的时候践踏沈家、许家的尊严,冯志死了,何丽华中风后,冯家还要吸血沈家和许家,真不知道这样的剧情,是怎么构思出来的。难道,非“豪门”的人家,天生就欠着“豪门”家的?难道,“豪门”家的人,天生就享有特殊的权利?即便是已经风光不再了。
从《四喜》有关剧情预告来看,沈明珠不但给何丽华治病,还承担了冯家的债务,并通过的独立创业替婆家还债。

沈明珠的养父养母是开饭馆的,沈明珠自己也是酒店的大堂领班,就算沈明珠嫁到普通人家,她以后的生活,也会富足安宁,她凭什么要替冯家还债,还要负责恶婆婆何丽华,以及小姑子冯美奇的生活呢?
这个冯美奇,以前也不止一次绑架和羞辱过沈明珠,难道,就是因为她是“豪门”二代,她就该继续享受别人的照顾吗?
一些观众在看《四喜》时,就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沈明珠这个角色,她后面的一些选择,好像是为了刻意迎合一些人的一厢情愿或主观意愿,而有意设计出来的,是被有意“圣母”化了的。




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沈明珠为什么会被这样设计呢?很简单,应该就是“豪门”“中心论”和“豪门”“优越论”。
如果仔细琢磨《四喜》剧情的话,就会发现,冯家这一家人,他们虽然过着现代的物质生活,但在观念上,却是一股腐烂陈旧的旧礼教气息。

冯家的完美遗孀沈明珠,根本就不是沈明珠自己,而是冯家这样的“豪门”,哪怕是已经败落的“豪门”想要的沈明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