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评论员 徐坤杰
前不久,“红果短剧降智”还在热搜上被反复讨论,网友自嘲“刷完脑子变迟钝”。几乎同时,《持械入宋》以超40亿播放量冲出,被不少人称作“AI第一剧”,有评论说它“赢在对观众尊重”:枪会哑火、汽油会耗尽,爽感不靠金手指,而靠“戴着镣铐的穿越”一寸寸挣出来。
这组反差背后,还有一种更日常的心理:短剧羞耻。刷短剧要防窥屏,被问看什么,先自嘲“随便看看”。羞耻感未必来自某部作品,而来自“短剧”这个标签的预先成见。
与此同时,有评论把目光从作品移向观众,说普通人下班后需要的不是“降智”,而是一个情绪出口,是“善恶有报”的朴素正义;也有评论干脆挑明,看不看短剧,“没有必要把它弄成一种个人的身份标签”。
短时间里,舆论从“降智”走到“精品”再走到“去标签化”,看似反转,其实暴露的是同一个事实:“短剧”这个标签,已经无法同时容纳降智吐槽、精品创作、普通人的情绪需求和去标签化的公共讨论了。
当一种内容形态的内部分化到了这个程度,继续把“看不看短剧”当作判断内容好坏或人的智识品位的充分依据,已经越来越偷懒。短剧不是原罪,把一个笼统的“短剧”标签硬贴在作品和人身上,才是问题所在。
这并不是替所有短剧辩护,更不是否认短剧市场存在粗制滥造、套路化、诱导付费等问题,而是提醒我们:要批评具体作品和生产机制,不要把媒介形式本身妖魔化;要讨论文化消费差异,不要把它升级为人的身份等级。
首先,短剧只是一种内容形态,不是价值判断。
长剧、电影、短视频、小说、话剧,都只是媒介和篇幅不同。短剧节奏快、门槛低、碎片化,这既可能带来注水少、冲突集中、传播效率高的优点,也可能带来人物扁平、逻辑粗糙、情绪刺激过强的问题。
但这些问题来自创作态度、平台机制和商业逻辑,而不来自“短”本身。就像不能因为有人用手机看低俗内容,就说手机是原罪;也不能因为部分短剧质量差,就把整个短剧形态判为“低俗”。
短不是原罪,批评不能一棍子打死一种形式,真正该审视的是具体作品是否尊重常识,以及平台机制是否在放大情绪刺激、诱导付费和低成本内容。
其次,把“看不看短剧”当作身份标签,是一种隐蔽的审美鄙视链。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预设:看话剧、读经典、追文艺片的人更有品位,看短剧的人则被贴上“下沉”“没耐心”“审美低”的标签。这种判断看似在谈文化,实际上是在谈身份。它把复杂的文化消费简化为阶层符号,把个人选择道德化。
需要承认,文化消费与教育、阶层、审美经验之间可能存在统计相关;但群体相关不等于个体人格判断。一个人可能白天读论文,晚上看短剧放松;也可能从不看短剧,却沉迷于其他低质内容。
真正要反对的是:用单一爱好给人贴身份标签,并据此作智识或品位的等级判断。消费什么,不等于成为什么人;喜欢什么,也不自动代表审美水平。用单一爱好给人贴标签,既不准确,也不公平。
当然,反对标签化,不等于取消评价。
短剧可以看,但不必把所有短剧都当作“存在即合理”;短剧观众也不应被嘲讽。这里要区分两种批评:批评作品粗制滥造、诱导消费、算法成瘾,是正当的;嘲讽观众“下沉、没耐心、没审美”,才是不正当的。
真正需要追问的是:平台是否在用算法无限放大情绪刺激?付费机制是否透明?创作者是否只追求“三秒一个钩子”而放弃基本叙事?内容审核和分账机制是否在激励劣质内容?观众是否在无意识中把大量时间交给低成本刺激?这些问题比“看不看短剧”重要得多。
去原罪化,为的就是把批评从人身标签转向公共规则和作品质量。
更进一步说,文化消费本应是分层的、多元的,而不是分等级的。有人需要长篇叙事,有人需要即时放松;有人追求审美挑战,有人只想下班后轻松一刻。只要不违法、不伤害他人,选择何种娱乐方式首先是个人自由。
但也要看到,在算法推荐和诱导付费环境中,个人选择并不完全自主,平台设计会塑造偏好。因此,尊重选择不等于放弃对平台规则和个人选择是否被算法与付费机制牵引的公共追问。
真正成熟的文化环境,不是逼所有人看同一种“高级内容”,而是让不同内容都有被评价、被改进的空间,也让观众有选择和不被嘲笑的权利。短剧不是原罪,劣质内容和不良诱导机制才是;观看选择不是身份标签,靠“不看什么”来维持的鄙视链才是。
去标签化不是替所有短剧辩护,而是把批评从“看不看短剧”拉回“作品好不好、机制对不对”。
责编:刘旋
审签: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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