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蒸日上》金句解读:“律师没有承担道德责任的义务”

这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电视剧,虽然剧中以单元剧形式解读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与应用,但更多还是在通过演员的表演让其看起来趋近轻喜剧。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面对任何形式上普通人中的“恶人”或者说“弱者对立面”,都在通过或明、或暗的铺垫,让这些角色的“反派”性质不那么明显,甚至有从不同角度解读的可能性。

比如方惠兰与王莉娟之间的官司,这几乎是《蒸蒸日上》最接近“绝对坏人”和“绝对好人”的一个案例。

一方面是好到完全没有真实感的方惠兰母女,一方面是坏到从内心深处不认为自己是坏人的王莉娟母子,一对连李信都有些看不下去的典型“恶人”。

可就是这样一对母子,在李信这样一个冷酷无情之人口中,依旧会从法律或者律师的角度公允评价其应该享有的权利。

他可以为方惠兰的遭遇感到遗憾,但他决不同意成为王莉娟母子“帮凶”的苏博文应该承担道德责任的义务,法律确实是道德的底线,但绝不该成为“绑架”律师的红线,法律是社会运行的道德底线,但不该成为萧龙女用来嘲讽与唾弃苏博文的理由和依据。

什么是律师?又该如何解读律师这个职业?

总有人会用高大上或唯利是图来标签化律师这个职业,实际上律师的本质只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是法治社会组成的重要一环。

正如医生不是能左右生的阎罗,而只是类似生命服务的提供者,正如我们认同、理解医生并不是真正能左右生的那个存在,又为何认定律师应该站在可以判定对错的角度去选择法律服务接受者呢?

医生不是能从阎王手中抢走生死簿随意修改的存在,律师的职业也不完全只是帮人打赢官司这么简单与纯粹。

他们要做的是在规则框架内尽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翻译成普通人能理解、能用的方案,是在对抗性场景中用证据、逻辑和程序推动公平结果的存在。

他们是与医生有着类似工作性质(压力大、工作时间长)的一群人,他们是入行初期(如苏博文)收入未必高且竞争无比残酷与激烈的一群人,他们是经常需要面对人性阴暗面、利益冲突甚至是道德灰色地带的一群人。

大多数的律师未必都是正义化身,大多数的律师也未必都是唯利是图的讼棍,律师职业对他们的心理韧性要求很高,律师的日常工作往往都是公众看不到的复杂与琐碎小事,他们需要同时依仗专业能力和信誉吃饭,他们需要竭尽所能在法律边界内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这就是律师,一个与曾经很长时间在大众心中因为不理解,一个会被普遍“丑化”“黑化”与“灰色化”的职业。

他们未必会像医生那样每天都面对生与死,但他们几乎是所有职业中最接近、最经常会与人性阴暗面接触的职业,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像王若琪甚至萧龙女这种“好律师”是很难有什么好发展的,如果不是因为萧龙女师父的“网开一面”,也许她给于惠惠播放周焕录音那一刻起便已经离开律师这个行业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被苏博文这种小律师,或者泓湖这种大律不放在心上、不看在眼里的法律援助服务,才是真正能让律师跳出阴暗面重新接受阳光沐浴的好机会。

有了监管机构与国家层面的强制与背书,他们几乎可以在一种完全没有制约与牵绊的情况下完全释放自我,只可惜他们只看到了背后的利益与自己的时间付出不成正比,只可惜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律师没有承担道德责任的义务”这种话背后的得与失。

每一个律师都可以像李信这样用“律师没有承担道德责任的义务”来反击质疑他们的人,每一个律师也可以借用“法律援助”来让自己重新拾起被丢掉的道德感。

也许在法律这个冰冷的框架内并不完全只有纯粹,也许作为律师可以通过某些途径让自己变得不那么冰冷与不近人性,也许萧龙女这种正义之剑过于理想化了,也许李信这种薄情寡义律师更符合我们对律师的期待,只不过他太贵了,只不过他将法律援助扔给了苏博文。

关于《蒸蒸日上》的解读暂时先写到这里,更多精彩解读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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