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含关键剧透,介意者慎读。
实话实说,刚点开《冬城猎凶》的时候没有抱太大期望。作品的体量是小的,宣发是淡的,题材看起来也是旧旧的:警匪之间的大型狩猎,跨时空双案同时进行,中途并线,曾经功亏一篑的猎人终究赢得胜利,同时驱散纠缠十三年的心魔。

《冬城猎凶》海报
这些年,我们在电视剧里看过多少耗尽了时光与人心的案子?《漫长的季节》,《三大队》,《悬案》,《我是刑警》乃至《冬城猎凶》的编剧娄霄鹏本人的代表作《尘封十三载》,都可以宽泛地归入这一类“悬案美学”——以至于,我几乎是在看到内容简介的同时,就对自己预支了微量的“审美疲劳”。
第一集之后,我就推翻了成见。
故事从1999年的中都开始,环境粗粝,影调灰黄,纪实风格贯彻到每一个环节:拍黑夜戏就老老实实不打多余的灯光;男主角在皮夹克里套几件粗毛衣,穿得鼓鼓囊囊,却毫不含糊地在五楼的脚手架上抓捕嫌疑人。
第一集开门见山,立稳了警匪两头的核心形象:李豫京(王阳饰演),刚从警校毕业不久便成了中都最年轻的刑警队副,为人胆大心细,正直阳光,既敢在出租车上诱捕抢劫犯,一把将脖套拽下来以身试险,又能在银行劫案现场捕捉到墙洞、弹孔、血迹之类的关键细节线索,行为逻辑则实诚到近乎憨厚——出生入死,只因为“见不得坏人欺负人”;段长河(余文乐饰演),高度理性,狡诈冷血,五人抢劫团伙里你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头狼”,善于计算行动的得失利弊,但更深谙如何操纵人心。
看这样的剧,有时候会忍不住替主创的实诚着急。比方说,匪徒之一杨天降第一次亮相,抓来银行保安,一番折磨之后得到了所有信息,然后将一条狼狗、一副棍子榔头,一句“机会来了”扔给他,随即扬长而去,只通过转瞬即逝的画面和音效给观众一秒钟的想象空间,自行将东北小黑屋脑补成古罗马斗兽场。
我想,但凡换一个更时髦的剧,这场与狗有关的戏,怎么样也得多洒半斤狗血。
这奠定了整部《冬城猎凶》的基调:迅疾,硬朗,强烈,但绝不渲染。那些一惊一乍的特写镜头,纯为炫技的长镜头,冗余拖沓的废词水戏,以及直接诉诸感官的刺激性符号,或者泛滥成灾的往事闪回,在这部片子里几乎是绝迹的。
更有趣的是,这种表面上的“粗线条”并不意味着它缺乏富有匠心的设计——恰恰相反,随着剧情的进展,你会发现,大量饶有意味的细节,你是要到后面的多次call back以后才会恍然大悟的。于是你拉回这一段,才发现之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是因为镜头语言恪守现实风格。这部按照情节看(银行抢劫+拐卖人口+黑帮内讧)有的是狗血可洒的电视剧,偏偏选择了用一种最不狗血的方式来讲述。
也就是说,弥漫于整部电视剧的“硬核感”,并不是靠虚张声势地搞气氛搞出来的,而是被沉浸式的“细节控”态度,一点一点撑起来的。
举个例子,还是说回那条狗。它先是被绝望的保安打死,煮熟,端上了匪窝的餐桌;再是被段长河以“黄羊肉”的名义带到了欠其薪酬(彼时段还当着建筑包工头)的建筑商马金斗手里。马金斗说没胃口,因为“虎子丢了,就是咬你的那只”。倏忽间,敏感的观众已经意识到了虎子的命运,但马金斗懵然无知。
段长河只讨到了一小部分薪水,他不动声色地离开,临走前再次提醒马金斗记得尝一尝黄羊肉——“热的”。紧接着,镜头一转,马金斗吃得津津有味,观众看得毛骨悚然——在这一场看不到一滴血的戏里,我们真正懂得了什么叫细思极恐。
又过了几集,李豫京一路排摸到马金斗,镜头扫过马办公桌上虎子的遗像,这一幕也同时烙进了李豫京的记忆。十三年之后,在两案合并的关键时刻,当年被段长河灭口的马金斗的尸体和一堆“狼骨头”(准确地说,虎子是被马金斗当狗养的狼)浮出水面,触发了李豫京缜密的推理系统。他果断拿起电话,要法医在“狼骨头”上寻找嫌犯的DNA——因为他们很可能吃过这些肉。
看到这里,很难不感叹这条狗(狼)在这部剧里起到的巧妙作用。这条情节线,要本格(派)有本格,要社会(派)有社会,要暗黑有暗黑,却如盐入水般溶解在日常细节和人物对话里,不会用镜头语言提醒你“前方高能”,而是骄傲地要你自己去推测,去挖掘——在这一点上,《冬城猎凶》显然与时下的爽剧逻辑背道而驰。

《冬城猎凶》剧集截图
写狼尚且细致入微,写人又当如何?
1999年的两次银行劫案,吊诡地发生在同一个储蓄所。第二次从案发前的铺垫,到现场的每一个戏剧节拍,都透着荒诞的气息。段长河怂恿团伙里智商最低的杨天降当“头狼”组一个草台班子,然后把枪交到他手里,自己则站在高处俯视进程。
草台班子果然自乱阵脚,行动压根还没开始就打起了退堂鼓,有人表示要不“再研究研究”, 有人建议要不“投个票吧”——眼看着要上演一场笨贼抢劫未遂的闹剧。然而,如此反常的、“莫测高深”的行为,同样也打乱了警察的部署。面对与第一次劫案有高度联系的松花江面包车,在银行对面布控的警方全神贯注等待增援,万没想到半途折回的笨贼与休息日并未带枪出行的洪队长狭路相逢。
于是,枪声,响在了不该响的地方。
这是一连串“预期违背”猛烈相撞的现场,对于警匪双方都是如此,哪怕是对于自以为掌控全局的段长河而言,洪队长之死也属于“节外生枝”,并且埋下了此后李豫京十三年死磕追凶的伏笔。当观众仍然沉浸在这种奇特的荒诞感时,面包车在转瞬之间自爆,屏幕外的我们也被这声巨响震撼——我们终于看清了段长河对草台班实施精神控制、怂恿他们复刻第一次劫案的意图:演一场一模一样的戏给警察看,送死,毁尸,灭迹,顶罪。如此这般,段长河就可以完成自己的“金蝉脱壳”。
我很喜欢这一集。聪明,冷峻,干脆,却又充满奇特的、鬼打墙似的宿命感,让我想到詹姆斯.M.凯恩的小说《邮差总按两遍铃》。实话说,国产剧里具有如此高效率的叙事,并不多见。由此,这个全剧的关键转折完成得新颖、简洁且酷烈,牵涉其中的每个人物都被炸出了命运的无常,俯首沧海,举目桑田。

《冬城猎凶》剧照
男主角李豫京当然是这场变故最直接的见证者与承受者。编导甚至都没给观众太多喘气的时间,爆炸之后,直接一个丝滑的转场,十三年之后的李豫京便隔着玻璃望出来。人是钝的,眼神是木然的,连呼吸的节奏都与当年不同。
这十三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全剧直到终结都没有集中完整的展示,我们只能透过水面上露出的边边角角,想象冰山的全貌。李豫京一场清晨醒来的戏,时长几分钟,镜头依次扫过床头柜上与亡妻的合影、两人一起听过音乐的随身听、闹钟和师父用过的保温杯。
在这部十八集的电视剧里,每个人物,无论大小——甚至一条狼,一群老鼠,一只保温杯——都有自己的情节线,或者说细节线。透过床头柜上的这些细节,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被时间和往事困住的男人,在清晨的幻觉中笑出了眼泪。
既热爱也擅长一线刑警工作的李豫京,为什么会去了“政治部”?明面上容易看到的拼图似乎只有两块:家庭变故、创伤应激导致间或手抖。但我们很难不暗暗思忖,除此之外,他在“我没想明白”时仍然被迫匆忙结案,是不是也成了他跨不过去的那道坎?这纯粹是一种自我放逐吗——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个人物举手投足之间,整个表演状态充分的留白,都给了我们广阔的想象空间。那些欲言又止的瞬间——比如李豫京在双案合并之后拨通失联许久的法医的电话,看似日常的一句“换号了也不告诉我”——都是含蓄而微妙的注解。
渐渐地,在反差感巨大的表象之下,这个人物内核中的“不变”,也透过更纤毫入微的表演细节次第呈现。他吃饭的速度还是那么快,说的废话还是那么少,对人的观察还是那么敏锐,在零碎线头中抓住主要矛盾的能力也还是那么强。
在刑侦剧中,塑造一个不悬浮的好人要比塑造坏人难得多,而李豫京与观众建立有效情感链接的方法,除了细节,还是细节。于是,在这部悬疑剧里,贯穿始终的悬念里又多了最具共情力的一条:在1999年破碎的李豫京,到底能不能在2012年,把自己再拼起来?
另一个贯穿始终的意象,是李豫京与段长河之间的充满戏剧张力的隔空对峙。
第一集、第二集、第八集,透过李豫京的视角,段长河的幻象多次出现在银行里、墙洞边、被灭口的证人家门口,与李豫京互相凝视。第九集,李豫京拨通了在马金斗桌上发现的电话号码,对面正是段长河。他们的第六感都意识到电话那头是自己的对手,但谁也没说话,仿佛在电话两头的风声呼啸中预感到这样的对峙必将穿透时空。同样深重的宿命感,出现在第十四集两人在黑暗中隔着树丛的遥遥相望中。一片死寂中的蓄势待发,远比短兵相接更有回味的余地。他们的潜意识里究竟感知到了多少?镜头语言给了我们含蓄的、有弹性的阐释空间。
当然还有十二集中两人一反常规的狭路相逢。李豫京依靠本能感觉到化名王淼的段长河的异样,于是利用一句吃面的梗,在狡猾的头狼的面具上轻轻撕开一道细细裂纹。这样的对话模式,到最后的正式对决中得以延续——仿佛一场早已在两人脑海中演练多次的厮杀,到了决定性的那一刻,反倒收得云淡风轻。
又是一个饶有意味的预期违背。
“一切该结束了,”李豫京说,语气里依然没有一丝刻意的渲染。这话是冲着终于露出虚弱本质的宿敌说的,也是对那个曾经“走不出,看不破”的自己说的。
来源:黄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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