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同情古二(程某某),在现行娱乐生态下,编剧本来就是相对边缘的角色,而且为了拿到投资,所谓金牌编剧更会拥有更多权益,有想法的新人出头很难。
但我也反对古二,当他把导演和编剧在私下场合的录音拿出来,公众的关注度已经偏移到“眼镜王”的私德和明星八卦。这种报复方式看似快意,却不仅于己无益,而且于德有损,更可怕的是,如果我们在私下里的谈话,有肆意在公共场合拿来检视的风险,那无疑是对人权的侵犯。
“谁人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在私领域下,我们谁能保证不带情绪地、永远毫无偏私地发表观点?显然不能。在私人聚会中,我们都认为处于一种被信任的安全状态下,臧否时事议论他人,免不了“出格”一些。
这是硕果仅存的“安全”时刻,私领域中的表达,不必字斟句酌,不必端水,也不必再戴着面具。这种私下褒贬与公开赞扬,哪个代表“真实”想法,我以为是等效的。人都有“前台”与“后台”两套系统,前台更光鲜审慎、滴水不漏,那是一种社会需要,后台更心口放肆、口无遮拦,那是一种个人情绪。前台的“假”,构成了社会关系的显性规则,我们得以获得形式上的联结;后台的“真”,也不过是放下防备的恣肆,以快意的方式浇胸中块垒。没必要把前台的“假”视为无效,也不用把后台的“真”视为心声。
我们都有龌龊的权利,也有不堪的自由,只要这种权利不以直接侵害他人权益的方式实现。眼镜王与编剧在背后蛐蛐其他演艺界人士,有伤害他们吗?没有。有伤害其他人吗?也没有。混过职场的都知道,很多同事都在背后蛐蛐人,包括吐槽领导和奇葩同事;有过大家庭的人都知道,夫妻之间吐槽父母、父母与儿女之间吐槽其他亲戚都是常态;喜欢表达观点的人都知道,朋友聚会时不免论及时下流行的话题。倘若这些谈话都被私下录音,公之于众,那我们将无任何隐私可言,所有的信任瞬间崩塌。
我们都应该有吐槽自由,不必搞得必须腹诽、道路以目。试想,我们私下里抱怨几句领导、家长、老师,却被人偷录下来公之于众,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又试想,我们私下里因为酒后、激情之下说出某些不得体的观点,不过是话赶话,或者一些调侃与文学修辞,却被拿来大做文章,宋江酒后写下“敢笑黄巢不丈夫”,如果不是黄文炳“立功心切”,这不过是一个立志考编的失意山东人酒后狂言,醒来后定然琢磨着怎么将功赎罪攒功德分,好在官场更进一步。也便不会有劫法场梁山聚义,更不会有受招安兄弟死伤。没有黄文炳的恶意,这首诗不过是浔阳楼上一落寞汉子的臭诗。只因一人恶意多事,凭空多出这些事端。
在传统伦理下,尚有信义的约束。现代法治社会更有明确条款,《民法典》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非涉及公共利益与权利人明示同意。古二曝光的录音,显然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然而公众却津津乐道于“眼镜王”的道德瑕疵,看热闹不怕事大,仿佛揭露了娱乐圈的惊天秘闻。却忽略了他不过是私领域的闲谈,这“瓜”不符合程序正义,吃起来已然变味。
我对这件事如此警惕,不是为了洗白谁,而是这种私下录音曝光的行为很危险。在公共场合谨言慎行已成风气,如果在私下的言论都得不到安全保障,这种人人自危的空气更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