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特务》突破了公共伦理与法律底线

《抓特务》突破了公共伦理与法律底线

看完《抓特务》,第一感觉是,抓特务不如把编剧和导演抓起来。

韩红恳求北京的“兄弟姐妹爷们娘们走个面儿”去看《抓特务》,是对她自己和冯小刚的双重羞辱。

冯小刚早期的成功,本质是时代红利的产物。早年依靠京式贫嘴、市井戏谑的叙事风格,适配了早期国产商业片的审美空白,得以占据市场席位。但进入互联网时代,观众审美走向深刻、理性,浅层的嘴皮式幽默失去市场价值,冯小刚的创作短板暴露。其后期作品持续滑坡,《老炮儿》已然剧情牵强、价值观陈旧,而新作《抓特务》更是突破底线,沦为一部漠视公民基本权利的劣质作品。

该片最大、最不可原谅的问题,并非叙事平庸、人物单薄,而是以主旋律外衣,歌颂程序违法的私自办案行为,暴露了主创严重的法律常识缺失。

片中基层民警无立案手续、无审批流程、无实质证据,仅凭个人主观怀疑,长年对普通公民开展跟踪、监视、私下盘问等私人化调查,完全脱离法定执法体系。

公权力执法的核心底线是程序要合法,公安机关所有侦查核查行为,都必须依规启动、执行、归档,严禁公职人员凭个人主观意愿随意开展执fa调查。无依据、无流程的私自办案,本质是滥用职权,违规执法。影片却将其包装成正义的职业坚守,抹黑正规公安执法体系,传递错误执法认知。

冯小刚会辩解说:我只是在叙述当年的事情,你怎么能用今天的认知批评我对当年的再现?

这牵涉到公共展示的底层伦理和法律底线。

首先,再现历史是每个人的权利,这个权利不容侵犯。

其次,个体思维无罪。哪怕你赞成私自办案,若你仅停留在自我思维中,那也是你的个体权利。
但是,若进行公共展示,就得遵守伦理底线。
你可以拍战争片,但不能歌颂战争的残酷。

你可以再现德国小胡子当年的行为,甚至你有权在内心赞成他。但是,一旦进行公共展示,你就不能歌颂他。作为法某斯美学的巅峰,里芬斯塔尔不能用“我只是记录历史”来为她的《奥林匹亚》、 《意志的胜利》进行辩解。除非全人类的伦理底线在某天进行了某个方向的大调整。

你可以内心赞成裹小脚,也可以展示历史上的裹小脚,但是你若在公共展示中赞美裹小脚,那就是邪恶。

同理,你有权内心赞成私自办案,但是你若进行公共展示,就必须坚持最基础的法治伦理:对公民要无罪推定。公民享有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非经法定事由与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监视。不能歌颂有罪推定。

中国电影之所以差,不是差在艺术手段上,而是差在缺乏基本认知,违背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