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的情节能够成立,有一个明确的先决条件,就是忆秦娥这个人,必须是绝色。
她的两任丈夫,如飞蛾扑火般前仆后继,甘愿伏低做小、百般顺从讨好,都是为其容貌所倾倒,无法自拔。
而且他们爱的,既是舞台上粉墨登场的白娘子,也是现实里不近人情的忆秦娥。

电视剧里删去了画家石怀玉这个人物,但是仅凭刘红兵一人的狂热程度,也可以说明问题了。
一个本来常在欢场中游戏,一片花瓣也不沾身的公子,何来一见钟情,从此痴心不改。
忆秦娥的美丽程度,直接对标奥黛丽赫本,这就不仅仅是五官,还有气度,她的魅力是顶级的。
绿烟知道有人不喜欢赫本的容貌,但是也不能否认她的影响力。
原著中的忆秦娥,像奥黛丽赫本一样,她的美貌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发现的。
她改过两次名字。
名叫来弟的放羊娃脸都没洗干净过,跟漂亮这个词毫不沾边。

舅舅胡三元把她带出山沟沟时,11岁的来弟变成了易青娥。
可能也是因为营养不良,与初期的奥黛丽赫本一样,易青娥非常瘦。
她是高鼻梁,但是脸窄得就只一撮撮。
用楚嘉禾的话来说,她的脸只有“二指宽那么一溜儿”,一根手指上沾点唾沫,就把脸洗了。
楚嘉禾描述她的身材,说得也很形象,易青娥的两根麻杆腿,是直接插在腰眼上的。
就这样一个单薄、怯生生、见人就躲的易青娥,在变成忆秦娥的过程中,居然一点一点长开了,成了绝色佳人。

忆秦娥这个名字,是一公舞台演了杨排风之后,秦八娃给改的。
秦八娃说她“色艺俱佳”,易青娥还不爱听,她不喜欢这个“色”字。
后来她把戏唱到北京,全国的专家们看过了也说“色艺俱佳”。
还有人用了“人间尤物”这个词。
变成忆秦娥的来弟,究竟有多美呢?
省秦腔团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演员是奥黛丽赫本的忠实粉丝,她见到忆秦娥以后,倒吸一口凉气,从此成了她的耳报神,跟在她身后,听到什么都来汇报。
在北京演出结束后,她半夜一个人溜出去吃烤肉,摊子上所有的人都看着她窃窃私语,男的目不转睛,女的扭男的耳朵。

秦八娃来省城再次见到忆秦娥,也被她的美貌惊呆了。
他说,这娃长得不是一般的好。
一个山里娃,居然“长出这么好的鼻梁,这么生动的眉眼,这么汁水饱足而又棱角分明的脸”。
无论台上台下,都是绝色。
在他眼里,忆秦娥的美内敛、羞涩、谦卑又传统,恰恰是戏曲表演所需要的综合之美。
连她习惯性地用手背捂嘴笑,也不是楚嘉禾说的“瓜”,而是一种不经意、一种神韵、一种天赋,与戏曲旦角天然连上了一根看不见的天线。

此时的忆秦娥身高一米六八,身材匀称、凹凸有致。她高鼻大眼、长睫毛,嘴唇棱角分明。
偏瘦的瓜子脸型,贴鬓后饱满周正。
绿烟在自己的脑海里反复搜检,不知有哪一位年轻演员,能够表达出忆秦娥的神韵。
本文为我来我看见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