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作者: 李 老 白

首发:老白读书

01/

作为整部作品的开端,《冰与火之歌》第一卷的序章讲述了三人小队遇到异鬼的故事。

故事本身很简单,就是三人小队奉命追捕一队劫掠者,追了九天九夜后,突然发现敌人离奇死亡了。

面对这个变故,小队中的老兵盖瑞提议返回复命,说自己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但年轻的队长罗伊斯由于是第一次带队执行任务,一心想来波大的,坚持要去调查。

最后遭遇异鬼,造成两死一逃的结果。

整个故事用一句话总结,就是“no zuo,no die”。

就像恐怖电影里的角色们,面对可怕的黑房间,就是敢一边害怕得发抖,一边还愣头往里面冲。

看得观众们都急了,就想进去告诉他们不要作死。

但是没用,因为他们的结局是注定的,等待他们的只有恐怖的死亡。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序章故事里三人组的结局当然也是注定的。

这倒不是说是作者马丁就要给他们来个剧情杀,而是说从队长罗伊斯的性格和经历出发,你就知道他必死无疑。

先稍微介绍下这三人的情况:

队长,刚满18岁、大贵族出身的威玛·罗伊斯,在守夜人部队服役仅半年,这是他第一次带队执行任务;

队员一,老兵盖瑞,出身平民,但拥有40年的服役经验。要知道在游骑兵中这可不常见,游骑兵的宿命就是死于某次任务。能在这种复杂的战场条件下服役超40年还活下来的,生存能力和战斗直觉绝对超强

队员二,偷猎者威尔,罪犯出身,跟踪好手,虽不及盖瑞资历老,也在守夜人部队服役了4年。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这是典型的弱将强兵。

再联想到罗伊斯大贵族的出身,我们会发现这支队伍配置的用心良苦——盖瑞和威尔,就是司令官专门挑选给罗伊斯保驾护航的人

罗伊斯得到的任务是追踪劫掠者,所以给他配了威尔这个野外追踪专家;

外出执行任务可能遇到危险,所以给他配了盖瑞这个巡逻经验最为丰富的老兵。

可以说,只要罗伊斯充分利用好两人的才能和建言,就必然能顺利完成任务并活着回来

这样一方面黑衣人卖了罗伊斯家族一个人情,另一方面随着他逐步历练和积累功绩,说不定还能成为黑衣人司令官的候补人。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03/

然而年轻的罗伊斯显然没有领会到司令官的用心良苦,他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证明自己。

这是“接班人天降基层部门刷经验”剧本里永恒的难题,那就是,手下的兄弟不服你,隔壁部门的人瞧不起你。

谁还是傻子呢?

大家都很清楚你过来的目的是“刷个经历”,大家不过是陪你走个过场,能够表明上和和气气算不错了,私底下其实谁都不服你

而罗伊斯所面临的情况更加严峻,老盖瑞那家伙就曾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其他兄弟调侃他,说制作他身上穿的那件貂皮斗篷的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我们伟大的战士,把它们的小头颅一颗颗扭断啦。”

因此,罗伊斯急需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它不能只是追踪野人发现他们死了这种程度,它应该更重大、更具决定性,能一锤定音

比如,发现野人们的战略意图,或者掌握各野人部落间火并的证据之类的——后来琼恩·雪诺就做到了这点。

所以故事的结局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了bad ending,这就是宿命。

司令官熊老用心良苦地为他保驾护航,却不想这一切都化作了压力并铸成他的死亡结局。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04/

罗伊斯还有一个致命弱点是喜欢讽刺手下。

当老盖瑞建议回去复命,说“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时,他讽刺说“盖瑞,你该不会怕黑吧?”

当威尔偶然打了个寒战,他赶紧补一句威尔“你受寒了?”

罗伊斯迫切地希望提升自己在下属面前的威望,然而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会将下属的心越推越远。

显然,讽刺下属并不能提升威望。

现代管理学把领导力的来源,分为:

专家权和表率权,这两种正向的权力来源;

法定权和奖惩权,这两种反向的权力来源。

前者,是一种领导力,让下属愿意追随你;后者,不过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对方行动上服从你,但内心却并不服气。

在这次追踪任务中,论追踪威尔是专家,论战场应变盖瑞是专家,罗伊斯是不可能掌握专家权的。

这时候他要做的,其实是平时“与群众打成一片”,战时身先士卒,先把表率权搞起来。

让大家意识到,你并不只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你也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正如所有其他人一样,大家其实是一样的——你与大家唯一的不同只是你的出身,但正是因为出身的优渥使你更谦逊。

罗伊斯如果穿越到今天,我觉得他可以看看王思聪是怎么做的。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05/

林林总总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在我眼里罗伊斯这小哥就一无是处呢?

当然不是了。

首先他并不笨。

当盖瑞判断说是严寒冻死了那队野人的时候,罗伊斯指出“长城在哭泣”,即气温足以使冰块融化,那说明天气其实并没有多冷。

至少,气温不至于低到冻死拥有长期野外生存经验的野人。

这个判断可以说是很有道理的。

其次他还年轻。

这不过是一个才满18岁的青年急于证明自己而已。

我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清楚地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而年轻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最后,这哥们应该还挺英俊且教养良好。

在前往长城服役的路上,罗伊斯父子曾做客临冬城,二小姐珊莎当即就爱上了威玛·罗伊斯这名青年,视作初恋。

这名贵族小姐从小听着骑士的故事长大,向往着骑士与公主的浪漫爱情,更重要的是,她还是一名重度的“颜控”患者。

能通过“珊莎严选”还被视作初恋的,这哥们儿肯定很帅。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

全文完,欢迎在留言区写下您的看法,谢谢阅读!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

《冰与火之歌》:威玛·罗伊斯之死,性格与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