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文娱先声
一个犯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罪犯,竟然能堂而皇之地担任电影女主角,甚至凭借本色出演斩获国际A类电影节奖项?
近日,在距离正式上映不足两周之际,围绕着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的负面舆情全面爆发。电影宣传上强调“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却被指篡改司法事实、美化犯罪行为、为罪犯洗白;片中饰演自己的“前罪犯”、素人演员赵箫泓口碑翻车,遭到全网口诛笔伐。
就连曾为影片热情站台的演员姚晨,也被卷入这场舆论风暴,悄然删除了宣传微博,回应称“此次转发,原是出于对国产电影创作的关注,但对影片相关背景缺乏充分了解。”
这层“真实”的光环,让《监狱来的妈妈》与普通改编电影拉开了本质差距,引发了不少观众对家暴受害者的同情。去年,该片入围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赵箫泓更是凭借素人首演一举摘得最佳主角表演奖,这进一步拉高了观众对影片的期待。
然而,随着《监狱来的妈妈》定档5月30日,影片的声量逐渐放大,有网友开始自发查证,发现案件的真相与影片所描述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判决书所附的多名证人证言也很有说服力。无论是合租室友、赵箫泓丈夫的弟弟,还是赵箫泓自己的弟弟,都证明夫妻二人关系还算正常。
整个判决书中,没有任何一字提到“长期家暴”、“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赵箫泓在二审上诉中提出的“家暴抗辩”,也因证据不足被陕西省高院逐一驳回。这意味着,赵箫泓所谓的家暴言论,并无法律层面的证据支撑。
更令人诧异的是,据导演秦晓宇的采访,《监狱来的妈妈》最初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申请获批,但最终却拍成了故事片,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违反了监狱拍摄审批的规定。同时,该片于2019年就已开机拍摄,但直到2021年才在国家电影局完成备案立项,违反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先备案后拍摄”的法定程序,也属于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赵箫泓在2019年至2020年6月期间仍处于服刑期。根据1988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与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录制、出版正在服刑的罪犯表演的音像出版物的通知》,正在服刑的罪犯严禁参与营业性演出,不得担任影视演员,其表演也不得制成音像出版物公开发行。
沈芬曾解释,《监狱来的妈妈》之所以没有选用专业演员,是因为在她看来,没有任何演员能诠释出女主角在监狱度过的十年岁月:影片中赵箫泓身陷囹圄,十年间因思念儿子日夜煎熬,只能对着儿童画报,一笔一画描摹想象中孩子从一岁到十一岁的模样。厚厚一本画册,是一位母亲在牢狱之中,将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一针一线刺在心上的印记。
可这番说辞,也难以抚平公众的质疑。赵箫泓思念儿子的苦痛固然真实,但表演本就是演员的专业本职,情绪、经历、伤痛,皆可通过艺术手法诠释,不存在“无人能演”的绝对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