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某古装剧被曝全集遭泄露,盗版资源远超平台当前的更新进度,不少网友在评论区“求资源”,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对此,剧方发表反盗版声明,表示将严查盗版来源。
影视剧遭遇盗版,不算什么新鲜事,但热门剧集尚未播完资源便遭泄露的情形并不多见。影视剧是时间的艺术,有别于一般商品,最怕的就是“剧透”。试想,平台这边才播到30集,网盘里的盗版资源已经迎来大结局,买了会员的会怎么想?还没买的又会怎样做?版权方、播出平台和创作者遭受了多大的损失?
无论因何等情由,盗版都是不对的,一定是不对的。整体来看,从剧本创作到后期剪辑,从招募演员到宣发投放,传统影视剧制作周期长、生产成本高,出于保护和激励创新,版权保护十分必要。有律师指出,若以营利为目的传播盗版且情节严重,可能触犯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足见其严肃性。
具体来看,无论一部剧的内容如何,只要满足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等,都应当拥有版权。无论好剧还是烂剧,都可能遭遇侵权。不能因为质量不是上乘,就可以“盗”得心安理得,不能因为“只是追求方便”,就觉得无伤大雅。若是“摘桃子”的风气不能得到及时遏制,“伸手就来”的习惯被培养起来,结果很可能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回报机制被扭曲,好剧因为付出了更多的心血,受到的冲击反而更大,久而久之,难免“劣币驱逐良币”。
不过,版权保护和用户体验,一码归一码。在该事件中,当舆论对盗版之举口诛笔伐,也有人质疑“一天更一集,早晚会出事”,还有网友吐槽“收了VIP的钱还要收超点的钱”。这样的声音,就当下而言或许有些“刺耳”,但也不失为一记提醒。
版权治理之所以难,原因很复杂。比如,网络传播具有隐蔽性和便捷性,盗版链条高效化、组织化,维权成本和侵权成本严重失衡,等等。但有一点不可忽视——当支持正版的回报足够明显,其体验“值回票价”,盗版自然而然就逐渐失去土壤。追求盗版资源,当然有很多弊端,比如可能在官方整治下“中途消失”,有的声称“高清修复”,实则暗藏木马、钓鱼链接等安全风险。从消费者的理性出发,若是连在正规平台看个剧,都变得七零八碎,想要“一口气追完”,却被“一天天地吊胃口”,虽然会带来一时的收益,但对正版资源的优势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削弱”。
这也再次说明,版权保护是一场全民行动,也必然是一个相互激励的过程。(钟颐)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