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对商业有敏锐度的人,在原著里是李娟,不是方婉之,电视剧将商业光环全部给了主角方婉之,其实性格更适合经商的人是李娟。
电视剧里李娟和方婉之一起创业的点子是方婉之提的,因为养父孟思远给她拿了一笔创业启动资金,开始摆了个卖牛仔的摊,开始了在深圳闯荡的第一次创业尝试。
在原著里,她俩的创业是从小超市开始的,但卖服装更加适合当时深圳发展的大环境,因为广东的制衣业非常发达。
电视剧的大结局,是方婉之在深圳的创业成功,集团上市敲钟,成为了跟随深圳这座年轻城市一起发展的企业家,李娟的存在也都是在衬托方婉之的成功。
但个人更加喜欢作者梁晓声在原著里的设定,李娟才是那个开拓者,她的性格显然更加符合在广东敢想敢做的风格。

开超市是李娟提议的,方婉之本打算是盘下那家小餐馆后,也跟着开餐馆,但李娟建议开超市,因为简单不麻烦,还能搭个吊铺在里面睡觉,餐馆的要求就要严格很多。
李娟眼见附近有了更强的竞争对手后,立马转行,将这处超市转开药店,方婉之有玉县护校妈妈的背景,她就守药店,李娟则去别处另寻铺面,开了一家更大的超市。
对于生意的敏锐度,李娟的果敢转型,对于日后生意版图的扩张是有着决定性作用的。
有了超市、药店,接下来李娟又开了服装店,这三种类型,都是那个时代发展蓬勃的生意,而且这种裂变扩张的速度会异常庞大。

李娟的确稳稳地抓住了这个发展的风口,她后来嫁了一个大她26岁的运输公司的老板,并非看重他的钱,而是从她和方婉之开超市起,就一直对她俩小姑娘提供无偿的帮助,李娟是看重了他这个人的品质,他是个好人。
李娟不嫌弃他患了小脑萎缩症,执意嫁给他,还给她生了个女儿,丈夫去世后,李娟接管了他的运输公司,这样,李娟就身兼四个行业的老板了。
梁晓声在最后只是说,四十多岁的李娟已经是区商会副会长兼区政协委员,但中间商业版图的扩张并没有详述。可以预见得到的是,李娟的发展应该是这样的:
她基于四个行业的生意,已经将公司整合成了集团,运输公司经过慢慢地发展与资源整合,慢慢地转变成了后来涉足网购的全国运输的快递公司;
服装店也是第一批进驻网店的,有了全国响当当的服装品牌,并且在网上年销数亿,成了网终购物里第一批尝到甜头的人;
药店在线下慢慢地分出了连锁店,然后辐射整个深圳、广东省,甚至全国;
超市的发展也如后来的永辉、沃尔玛那样,可以成为每个城市的标志性大型购物商场。
还说不定会涉及餐饮业和别的行业,因为只有这样的发展路径,才更加符合李娟能成为深圳这个地方的商会副会长的身份和实力。

虽然作者没有在书里交代,但是这些都是完全凭借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倒退回去,能回顾的深圳的发展。
电视剧里,李娟成了陪伴方婉之的人,而不是那个商业主角,成功的人是方婉之,可依两人的性格来看,的确是李娟更适合这个人选。
书里的方婉之,其实在事业上并没有多大的作为,嫁人生子后,依然在打工,而李娟早已发展成了她梦想中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