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艺术样式,凭借其“短平快”的特点,呈现爆发式增长,已成为数字内容产业的重要形态,并迅速占领市场。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微短剧行业也暴露出内容质量参差不齐、题材同质化严重、内容“空心症”或价值观导向模糊等问题。部分作品为追求流量和商业利益,刻意制造冲突、渲染极端情绪。全国政协委员舒勇就直言,大量微短剧充斥扇耳光、砸酒瓶等暴力镜头,以及宣扬拜金主义、封建糟粕、权力崇拜的桥段。
这些乱象对于辨别力和自制力相对不足、三观尚未定型的青少年来说,危害巨大。青少年频繁观看那些充斥拜金主义、暴力冲突、畸形恋爱观的微短剧,可能将剧中扭曲的人际关系和价值标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进而影响青少年对正确价值观的认知。“主动猎奇”式的观看令人忧心;社交平台通过信息流推荐让未成年人“被动卷入”更值得警惕。
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6.62亿人,其中青少年群体日均使用时长攀升至3.2小时。面对微短剧对青少年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不能“网开一面”,有必要实行与长剧同等的审核标准。
在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的通知》中,微短剧按投资额度采取“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其中,“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事实上,这类微短剧占据短剧市场的大部分,审核标准不一,容易在未成年人保护、价值观导向等方面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建议,要落实执行“先备案、后开机”制度,把长短剧在内的影视内容管理统一起来。换句话说,将微短剧纳入与传统影视剧相同的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强化价值导向审查。
把炙手可热的产品变成品质出众的作品,逐渐成为各界共识。全国人大代表刘素英建议,实施“微短剧精品培育”工程,推动专业力量入局,让每一个打开微短剧的用户,都能在方寸屏幕间感受到更多正向价值和时代的温度。一句话,微短剧可以“短”,但价值观不能 “短”。
微短剧市场一路高歌之时,更需正确把握好“大流量”与“好创作”的关系。特别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不良微短剧的影响,有必要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机制,完善防沉迷、内容分级、快速举报处置等制度,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的合力保护体系,为青少年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原标题:《人民锐评:微短剧有必要参照长剧制定审核标准》
来源:任网平/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