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短剧的乱象:急需整改!

当前部分网络“小短剧”(尤其是以“赘婿逆袭”“战神归来”“霸总娇妻”等为主题的付费短剧)在思想内容上,对传统文化严重侵蚀,对传统美学严重消解,对文化符号严重滥用。
一是在思想内容层面,价值观被严重扭曲与矮化。极致的功利主义和“成功学”迷思:剧情高度模式化,核心矛盾往往简化为金钱和权力。解决问题的终极手段多是“主角隐藏的亿万身家”或“龙国战神的无上权力”。这种叙事将复杂的社会关系简化为“有钱/有权即真理”的丛林法则,忽视了奋斗的过程和诚信、仁义等传统商业伦理。
陈旧的性别权力结构:表面上“大女主”题材火热,内核却常是“娇妻文学”的变体,女性角色的成长高度依赖男性的拯救或馈赠。男性向短剧则充斥着对女性的物化,强化了“男主外、女主内”或“美女崇拜强者”的刻板印象。
鼓吹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主角的逆袭通常不依赖扎实的学习或劳动,而是靠“隐藏身份”或“超能力”瞬间反转。这与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价值观,形成强烈反差。
崇尚暴力与极端复仇:“逆袭”常伴随着对反面角色的羞辱、殴打甚至“灭门”,传递出“以暴制暴”“赶尽杀绝”的价值观,与传统文化中“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中庸思想和法律精神相悖。
二是对传统文化的“侵蚀”,符号化与空心化。小短剧并未真正弘扬传统文化,而是对其进行了实用主义的切割与消费。
传统美学的消解:为了追求“黄金三秒”的即时刺激,短剧舍弃了传统艺术中,讲究的起承转合、含蓄留白和意境营造。传统文化中“温良恭俭让”的君子之风,在短剧中常被视为软弱,让位于简单粗暴的“打脸”爽感。
伦理关系的工具化:传统孝道、忠义等美德常被用作激发冲突的工具。例如,主角因孝顺被羞辱,从而为后续“打脸”埋伏笔。这种处理将严肃的伦理情感降格为戏剧工具,削弱了其本身的人文价值。
文化符号的滥用:为了通过备案或迎合政策,部分古装短剧套用历史背景,却将内核填充为现代职场和霸总言情。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容易让观众对历史文化产生轻浮的误解,将其简化为奇观化的背景板。
三是辩证视角与深层反思。也需要看到,小短剧的流行是社会心态的某种镜像,反映了部分群体的焦虑和对“逆天改命”的心理代偿。然而,当这种代偿完全脱离现实逻辑,并成为市场主流时,其危害性就会显现。它不仅降低了大众的审美阈值,更可能潜移默化地扭曲观众,尤其扭曲青少年对真实世界的认知。
与其说小短剧在“侵蚀”传统文化,不如说它在用流量逻辑“解构”和“重构”一套畸形的快餐文化。它提取了传统文化中最具戏剧冲突的元素(如等级尊卑),抛弃了其中最需要内省和修养的部分(如仁义礼智信)。当文化产品不再追求“以文化人”,而是追求“以欲诱人”时,其思想内容的贫瘠和对社会心态的负面影响,就必须警惕和反思。

针对以上情况,主管部门在采取整改措施时,需要在“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内容升级”和“保护传统文化”之间找到平衡。从专业治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备案与审核机制。
实施分类备案与动态监管。将小短剧从传统的“网络剧”类别中细化出来,建立针对性的备案系统。对于涉及历史人物、传统文化的题材,引入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前置审核,防止“挂羊头卖狗肉”,对历史进行虚无化处理。
建立“红黄绿”牌分级预警机制:对于宣扬暴力复仇、极端的拜金主义或物化女性等不良价值观的内容,设立明确的内容红线。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对播放量激增的“爆款”进行回溯审查,防止打擦边球的内容通过算法广泛传播。
二、优化平台责任,打破算法的“劣币驱逐良币”。
调整算法推荐权重:主管部门可指导平台修改算法逻辑,将“社会价值”纳入推荐权重。例如,对那些内容空洞、价值观扭曲但完播率高的“爽剧”,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其流量扩散;对有文化内涵但节奏较慢的作品给予一定的流量扶持。
落实平台“守门人”责任:强化平台的内容审核团队建设,要求平台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现违规内容,不仅要下架作品,还要追究平台的责任,防止平台因商业利益而默许低俗内容的传播。
三、深化内容引导,以优质供给挤压低俗空间。
设立“微短剧精品扶持计划”: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或奖项,鼓励创作者将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短剧创作。例如,引导制作方关注宋代市井生活、传统手工艺传承等题材,用现代叙事方式讲述传统文化故事,实现传统文化的年轻化表达。
推动“国风+短剧”的创新实验:鼓励在服装、道具、台词等方面有考究的创作者,用短剧的形式演绎成语故事、历史典故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用高品质的内容逐步提升观众的审美阈值。
四、建立分级与提示制度。
探索微短剧内容分级:针对部分短剧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问题,可探索基于年龄的分级或标签提示制度。在涉及过度物质崇拜或极端复仇的情节开头,添加类似“该剧情节纯属虚构,请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友好提示。
加强家长与学校引导:将小短剧的负面影响纳入网络素养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辩证看待短剧中的“爽点”与现实世界的差异,提升他们的媒介辨别能力。
五、促进行业自律与良性竞争。
成立行业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引导头部制作公司和平台成立微短剧行业联盟,制定行业公约,自觉抵制低俗内容竞争。在行业内形成一种共识:真正有竞争力的短剧,应该是“微而不弱、短而不浅”的。
建立制作方“白名单”制度:对长期坚持制作高质量、正能量的短剧团队,在备案审批、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让坚持内容价值的团队能够获得更好的市场回报。
总之,治理并非要将小短剧“一棒子打死”,而是要通过“底线管控+生态优化”的方式,推动其从单纯的“流量生意”向“内容产业”转型。只有当优质内容成为市场主流,那些劣质的、侵蚀传统文化根基的产物,才会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

中岭 于2026年2月24日